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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管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1年12月03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图文直播——

 

2021-12-03    15:3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向农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控制中心环境监控科副科长李锋同志,介绍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李向农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2021-12-03  15:30    李向农

各位媒体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

今年是“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局之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将直接决定能否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也是广大市民高度关注的热点。今天市政府组织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通报情况,动员全社会齐心协力,在坚决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同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凝心聚力、综合施策,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1-11月,细颗粒物(PM2.5)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1%;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7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6%;二氧化硫(SO2)浓度1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7%;二氧化氮(NO2)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9%;综合指数4.56,同比改善8.8%。当前,已进入取暖季,秋冬季是一年中重污染天气频发高发季节,也是大气污染物高值季节。今年,生态环境部首次将我市纳入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65个重点城市(地区)之一,明确了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任务措施,对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减少重污染天气影响,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泰安市大气攻坚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攻坚集中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包括四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考核导向,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问题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全面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为持续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

 

2021-12-03    15:33    李向农

(二)重点任务。确定9大项重点任务和措施:一是全面开展旁路整治。全面拆除非必要旁路,杜绝旁路排污等偷排偷放行为;对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通过安装铅封、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和保存使用记录等方式加强监管。二是深入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以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工业炉窑为重点,开展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督促整改。严格控制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脱硝氨逃逸。三是扎实推进VOCs治理。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对采取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等低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工艺的企业进行升级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加强扬尘无组织排放治理。对工业企业料场堆场、施工工地、拆迁现场、道路建设、露天开采等扬尘污染源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落实覆盖、洒水、清扫、冲洗等防尘抑尘措施,物料运输车辆实施密闭运输,严禁随路抛洒,装卸过程严格落实湿法作业。五是实施产业集群整治。针对辖区内所有传统集群企业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全面检查涉气产业集群的达标排放情况,对分散或集中于村庄、乡镇、县区或跨行政区的集群重点检查。六是严格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严格细化实化减排措施,切实将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生产设备,确保措施可落地、可核查。七是强化移动源管控。持续开展移动源监督抽测等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重型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冒黑烟问题,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八是加强监测监控设备监管。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运维机构开展部门联合抽查。九是强化秸秆禁烧管控。推进“人防”“技防”结合,紧盯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

(三)实施阶段。一是全面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区域内大气环境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二是督查整改阶段。对城区(含功能区)和四个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三是考核评价阶段。针对督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全面开展自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开展专项执法。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惩、立行立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三是严肃督导问责。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提出整改、跟踪督办、通报曝光的方式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落实国家、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捍卫泰城蓝天白云贡献应有力量。

今天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2021-12-03    15:38    主持人

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时先通报自己所在的媒体单位。

 

2021-12-03    15:38    大众网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几级?发布预警后,公众应如何应对?

 

2021-12-03    15:38    李向农

根据有关规定,现行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三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启动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发布预警后,各相关单位、企业需要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除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生产作业需按照相应等级采取减排措施外,我们还建议: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③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④加强对空气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⑤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同时,我们倡导人民群众采取以下措施: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③建议燃煤企业使用低硫煤;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2021-12-03    15:42    泰安电视台

前段时间我市出现了污染天气,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2021-12-03    15:42    李向农

11月份,我市经历了3次较为明显的污染过程,AQI数值最高达到了178,出现在11月17日,为中度污染。虽然没有达到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最小限度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我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密会商研判。联合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对近期空气质量进行会商研判,当预测到未来几天出现污染天气时,加密会商频次,及时发布强化管控措施。

二是实施精准管控。重点区域建筑工地、道路工程、拆迁工地等严格落实“10个100%”要求严格检查;加强工地、渣土堆的覆盖、洒水抑尘。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低排区作业,依法处罚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保证工业企业除尘等收集、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有效管控。

三是分组督查检查。市蓝天工程指挥部成立督导检查组,分组对施工工地、工业企业、高污染燃料禁燃、车辆绕行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导处理。

 

2021-12-03    15:30    泰安日报

近期我市在大气环境执法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2021-12-03    15:30    李锋

为落实好《山东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执法工作方案》和《泰安市大气攻坚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局计划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间分4次进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导和检查。现阶段,正在开展的是第一轮次:涉及火电、钢铁、焦化、建材、化工等高架源的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以下5个方面: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依照排污许可证进行排污、是否存在旁路偷排、自动监测数据是否造假、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超总量等等。行动中,我们聘请了2位在线监控专家,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辅助执法,为本次行动精准发现问题提供了专业和技术的支持。希望通过一系列的专项行动和督导检查,能切实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推动我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谢谢。

 

2021-12-03    15:30    主持人

记者提问到此结束。会后,大家如有其它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宣传科,联系电话:8877630。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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