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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1年12月30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图文直播——

 

2021-12-30    15:3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琳同志,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吴生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左凤军同志,对《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吴生同志介绍《管理办法》起草修改过程和主要内容。

 

2021-12-30  15:30    吴生

各位媒体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大家通报《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本办法已于2021年12月3日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审查、修改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审查、修改过程

为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立法工作,2020年1月,市应急局成立了立法起草工作专班,启动调研和起草工作。赴各县市区及济南市等地进行了实地学习考察,在对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借鉴其他地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草案初稿。2021年7月26日至9月1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应急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月,市司法局、市应急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体育局、市人防办等部门进行了集中研讨修改。9月2日、3日,分别召开了立法座谈会和专家讨论会,广泛征求了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及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等的意见建议。10月,市司法局再次组织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直部门的意见,委托山东农业大学进行论证咨询。11月,市司法局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了书面会签。经反复修改并协商一致,形成《办法(草案)》。12月3日,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1-12-30  15:33   吴生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六条,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办法》明确了政府职责,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的统一领导,并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操场、室内公共场馆(所)、人防疏散基地等场所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同时,《办法》还对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做了明确的界定,规定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相关工作。

(二)强化规划建设与日常管理。《办法》对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编制管辖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疏散安置点布局方案,并对设计和建设标准提出了要求。同时,突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场所管理维护主体、经费来源、物资保障、管理单位职责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

(三)明确启用与关闭程序。《办法》针对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避难场所如何启用和关闭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应急避难场所启用后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并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明确设立志愿者服务站及组织动员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工作。

(四)明确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办法》明确规定了场所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不符合相关标准”、“不执行应急避难场所启用决定”、“不依法履行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维护职责的”、“因管理不当,致使应急避难场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禁止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中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的基本情况就通报到这里,谢谢大家!

 

2021-12-30    15:36    主持人

下面,请刘琳同志介绍《管理办法》起草背景和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

 

2021-12-30    15:36    刘琳

各位媒体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今年《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经过前期的实地学习考察、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立法审查等环节,经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我就《办法》的起草背景和贯彻实施重点作简要介绍:

一、《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应急避难场所是政府和社会为应对突发事件,按照规划和相关标准建设,用于居民应急避险、疏散和临时安置,具有应急避难基本生活服务功能的安全场所,是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关系民生福祉,关系全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是提高我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规模不断扩大,防灾避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但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中缺乏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布局不均衡,标准偏低,配套、保障设施匮乏,管理不规范、责任主体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逐步凸显,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应急避难场所正常发挥功能,很有必要出台一部符合我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实际的政府规章,在今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中提供法律依据。

 

2021-12-30    15:38    刘琳

二、《办法》贯彻落实重点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牵头抓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抓好传统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围绕《办法》出台背景、意义、作用等方面,向社会公众做好《办法》的宣传解释,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应急避难场所的关注。二是抓好网络媒体宣传。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一批应急避难场所公益广告和群众防灾避险知识,不断拓展《办法》宣传广度和深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三是抓好主题活动宣传。发动各级各单位开展主题宣传,营造强大声势。结合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达标创建,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开展《办法》宣传解读,有效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

(二)夯实部门职责,确保实施效果。《办法》明确了政府职责,对相关部门单位职责也做了界定。下一步,应急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办法》内容,逐一夯实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实现职责分明、权责清晰,做到项项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逐步解决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真正发挥作用。

(三)加强规划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办法》对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作出详细规定。市应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办法》的刚性约束,借鉴其他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研究编制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疏散安置点布局方案,扎实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功能设施配套完善、日常管理等工作,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发挥应有作用。同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场所产权人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有情况随时启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总之,《办法》的出台,为今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填补了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的制度空白,有力支撑了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提升。

我的介绍完毕,谢谢大家!

 

2021-12-30    15:42    主持人

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先通报自己所在的媒体单位。

 

2021-12-30    15:42    大众日报

请问《办法》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2021-12-30    15:42    左凤军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九条规定: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强部门协调,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维护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021-12-30    15:43    山东广播电视台

请介绍一下《办法》的适用范围。

 

2021-12-30    15:44    左凤军

《办法》主要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

一是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操场、室内公共场馆等被认定的应急避难场所。

二是城市居住区内的应急避难场所。

三是受灾害威胁严重村居设置的应急疏散安置点。

 

2021-12-30    15:44    山东商报

请问《办法》对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维护管理有哪些要求?

 

2021-12-30    15:44    左凤军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

这次出台的《办法》,在日常管理上做了详细的规定。规定了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维护与经费由产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规定了应当建立应急机制和管理维护档案,设置应急避难场所示意图和各种标识,对场所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应急避难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开展本单位应急疏散演练和宣传工作等职责内容。

同时在保障方面,明确了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和安置规模,制定相应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并通过政府储备、市场协议储备及场所自行储备等方式,储备适量的基本生活物资和医疗物资。供水、供电、通信等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保障。

 

2021-12-30    15:46    泰安综合广播

请介绍一下《办法》有那些特点?

 

2021-12-30    15:46    刘琳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关注。

这次出台《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办法》的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对今后市、县、镇、村四级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对现有场所建设规范完善明确了具体标准和要求。

三是建立运转高效的应急避难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

 

2021-12-30    15:47    主持人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市应急局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冉祥彬,联系电话:17553866289。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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