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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2年01月21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图文直播——

 

2022-01-21    11:00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

首先,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唐福泉委托,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的各位记者朋友以及在座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也对大家对我市立法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经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今天上午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该条例的出台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宗旨要义,弘扬了“自愿、无偿、平等、诚信”的志愿服务精神,符合泰安实际,为推进泰安市志愿服务事业向善向好向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本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通报《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有关情况,并就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动员部署。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凤芝,市民政局局长刘兆泉,市委宣传部副县级干部李静,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吴生,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泰山区、岱岳区人大常委会,泰安高新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同志。

受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泰安日报、大众网、齐鲁晚报、山东商报、鲁网、泰安广播电视台、泰山晚报、中华泰山网、泰山网。

根据安排,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四项议程,一是请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吴生介绍条例的起草背景;二是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凤芝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的意见、要求;三是请市委宣传部副县级干部李静介绍《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措施;四是请市民政局局长刘兆泉介绍《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措施。

下面,按照会议议程逐项进行。首先请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吴生介绍《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起草背景。

 

2022-01-21    11:03    吴生

各位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背景作简要介绍。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我市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对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我市志愿服务也存在职责任务不够清晰、社会参与不够广泛、激励回馈制度不够健全、支持氛围不够浓厚等等问题,制约了志愿服务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2017年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出台后,各地普遍加快了志愿服务立法进程,北京、上海、天津、武汉、海口等率先出台了新的志愿服务法规,为各地加快志愿服务立法提供了有益借鉴。我市是全国首批“志愿服务模范城”,首创的“菜单式”志愿服务经验在全国推广,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体系,为志愿服务立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1年省人大也启动了全省志愿服务立法程序,为我市立法工作提供了良好契机。因此,为了完善志愿服务政策,推动全市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条例》是必要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条例》的起草制定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为年内提请审议并通过的项目后,为节省立法资源,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建设工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统筹草案起草、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与省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沟通对接等工作。2021年5月,立法工作专班赴泰山区、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新泰市进行实地调研,查看志愿服务站点,召开座谈会和讨论会,深入了解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现状。《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4月29日至5月29日,通过市政府网站、泰安文明网、志愿服务网、市司法局网站、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先后两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机构、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等各方面意见建议。6月初,市司法局组织市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了书面会签。6月8日,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并按程序提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完善志愿服务工作管理体制,调动志愿者、志愿组织的积极性,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和志愿服务水平,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为加快我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起草背景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2022-01-21    11:08    主持人

下面,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凤芝介绍《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的意见、要求。

 

2022-01-21    11:08    刘凤芝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家通报《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有关情况。

本条例于2021年12月29日经泰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2年1月21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自2015年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们出台的第十部地方性法规,作为本届人大常委会的收官之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我就条例的起草、审议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条例制定过程

2020年底,市民政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关于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立法建议。我委经调研论证认为,2021年是我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为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我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全面巩固和发扬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确有必要对该项目立法。经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委、省人大常委会请示,将该项目列入了2021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并作为年内表决通过的项目全力推进。3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立法程序,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社会建设委,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条例涉及到的主要部门和单位组成立法专班,开展法规起草工作。5月,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保带领由社会建设委、法工委、民政局、司法局组成的立法调研组,赴各县市区开展立法前调研活动。立法调研组全面了解我市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为条例起草制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6月上旬,为确保立法质量和效果,立法专班赴新泰市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并利用一周的时间,集中力量完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审议。8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为确保我市条例内容与省志愿服务条例协调统一,9月-12月,我们对条例进行了反复研究,向全社会发出征求意见的公告和通知,并书面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以及专家、律师和部分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就条例中涉及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义务、志愿服务鼓励促进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多次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并对照省人大常委会最新通过的《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进行了再次修改。12月上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专委会会议,听取了条例的修改情况并进行了汇总梳理、逐条研究、集中修改,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表决稿,于12月29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天正式批准实行。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党委的全面统一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专班多次深入县市区、社区街道、志愿服务组织调研座谈,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征求基层单位、人大代表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代表的意见,并到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条例修改论证会,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在制度设计上,条例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立得住、行得通。

 

2022-01-21    11:13    刘凤芝

二、条例主要内容

按照“小、快、灵”立法要求,本条例不分章节,共三十四条,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志愿者的氛围,更加精准地满足基层群众的志愿服务需求。对我市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法治思路和法治办法。

理清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志愿服务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党委、政府对志愿服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保障,明确了志愿服务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确保志愿服务的公益性、无偿性有所保障;明确了民政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对各级人民政府的孵化培育机制作了细化;明确了应当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提高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并将每年3月5日当周确定为我市的志愿服务宣传周。

(二)确定了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义务。全面规范和明确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志愿者有权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信息以及必要的物质条件、安全保障和相关的教育培训。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卫生防护条件,并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志愿服务活动需要,提供交通、食宿、通讯等保障。规定志愿者应当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突出志愿服务重点,明确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以及社区服务、应急救援、社会公益活动等领域的志愿服务,优先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提供志愿服务。健全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为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完善了鼓励促进机制。为全面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激发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条例对调研中反映较为强烈的人身、财产方面的保险问题予以回应,规定了鼓励保险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合作,适当增加与志愿服务相关的保险项目、提供购买优惠以及大型社会公益活动的举办者应当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的条款。就志愿服务发展基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完善。同时,明确了关于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到省外、境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奖励、优待权益保障的规定,强化了志愿服务回馈的正向激励作用,推动全市各界共同促进我市志愿服务事业向善、向新、向好发展。

 

2022-01-21    11:17    刘凤芝

三、贯彻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志愿服务各项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积极参与。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条例内容丰富,原则性、专业性强,结合实际,在座的各个部门和单位将是下一步条例实施后的主要执行部门,大家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落实。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志愿事业蓬勃发展,相关部门要及时细化完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力,借助条例出台的东风,推动我市志愿服务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部门协同,力促条例落地见效。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落实落地落细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也就是各级宣传部门是志愿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做好相关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工作;民政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维护、相关违法行为查处等与志愿服务相关的工作职责。市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应急、行政审批服务以及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单位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共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也将持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适当时机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等工作,进一步保障条例的执行效果和法治权威。

(三)注重宣传引导,确保全社会共同参与。条例旨在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按照条例规定,本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各个关键宣传重点,在宣传发动方面谋势蓄力、常抓不懈。在条例实施前做好动员部署工作,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条例宣讲等形式,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平台和渠道,通过进小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等方式,探索创新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多角度、立体化解读条例内容,让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志愿服务事业、人人参与志愿服务事业的良性发展格局。

有关条例的起草过程、基本情况和下一步贯彻实施,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2022-01-21    11:20    主持人

下面,请市委宣传部副县级干部李静介绍《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措施。

 

2022-01-21    11:20    李静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批准实施。《条例》的颁布,为进一步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合法权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普及志愿服务文化、促进我市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域一件大事,对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统筹规划,抓牢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截至目前,我市注册志愿者115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比例达21%;注册志愿服务组织1.3万个,发布志愿服务项目2.8万个;首创的“菜单式”志愿服务模式在全国推广,“泰安小美”志愿服务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志愿服务文化氛围愈发浓厚,身着“泰安小美”马甲的志愿者常年活跃在城乡一线,成为一道靓丽的文明风景线。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能,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动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第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条例》的贯彻实施,宣传是重要一环。我们将发挥部门优势,会同有关部门利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以及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特别是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出台的目的和意义,解读《条例》的重点条款和主要内容,传播志愿服务文化,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舆论环境。同时,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持续讲好新时代雷锋故事,让志愿服务成为人们的精神追求、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人都是志愿者”“有时间就做志愿者”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二,细化措施,推动贯彻落实。一是研究制定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办法。推广时间银行、积分兑换等经验做法,树立“德者有得”的鲜明导向。二是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其主体力量是志愿者,主要活动方式是志愿服务。我们将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测评体系,不断推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真正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动起来、活起来、实起来,在服务百姓生活、解决实际问题中宣传群众、凝聚群众、引领群众。三是大力扶持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做大做强各级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组建社会专业志愿服务队伍、行业志愿服务队伍,广泛成立群众身边的志愿服务队伍,切实发挥各级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四是自觉服务大局。统筹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策划、实施、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在实施好“泰安小美·帮您办”“泰安小美·助您行”志愿服务项目基础上,深化拓展“泰安小美”系列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好省文明办统一安排部署的“三为”(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众)文明实践志愿服务。

第三,强化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志愿服务涉及各领域各方面,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部门互相配合、相互支持。《条例》规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市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完善泰安市志愿服务工作专项小组建设,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着力把各部门的力量统筹好,把社会的力量引导好,把广大党员的力量发挥好,推动各类志愿服务资源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形成共同推进志愿服务的整体效应。

最后,真诚希望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宣传解读《条例》,宣传好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吸引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争当“泰安小美”,形成“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2022-01-21    11:28    主持人

下面,请市民政局局长刘兆泉介绍《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措施。

 

2022-01-21    11:28    刘泉兆

媒体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按照《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志愿者注册、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维护、相关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推进《条例》深入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条例》学习宣传。举办全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培训班,加强对骨干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组织广大志愿者学《条例》、用《条例》,提升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水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邀请专家、学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培树好志愿服务典型,讲好志愿服务故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深厚氛围,推动《条例》顺利实施。

二是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按照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维护要求,推进志愿服务数据统一归集、统一管理和共享交换,促进“互联网+志愿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抓好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贯彻落实,引导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工作者按照志愿服务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规范有序开展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信用记录制度建设,做好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志愿者的认定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奖励优待制度落实。

三是推进《条例》深入实施。各级民政部门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在党委宣传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做好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加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推进志愿服务组织健康发展。引导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动开展,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聚焦老年人、困境儿童、低保特困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增加志愿服务有效供给,推动我市志愿服务事业不断取得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2022-01-21    11:31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刚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立法意义、起草背景、贯彻落实措施作了介绍,凤芝主任对条例的内容作了解读并就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泰安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志愿者事业要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行”号召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生动实践。各级各部门要尽快统一思想,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站在确保真正实现用法治方式保障和促进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高度,全面推动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明确职责、强化配合、同步用力,共同推动条例落实、落地,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在全市上下尽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传递向善向上力量,进一步推动全市志愿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此,希望各大媒体的记者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多渠道、宽领域、广覆盖地做好这部条例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讲好新时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泰安故事”。

最后,再次感谢出席发布会的各位媒体朋友以及有关方面领导和同志们!春节将至,在此也预祝各位新春快乐,工作顺利,并预祝这部条例顺利实施!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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