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 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2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并就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动员部署。《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于2022年11月24日经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1月1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文明介绍了《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的意见、要求。据了解,条例采取“小快灵”形式,不分章节、化繁为简,共三十一条,主要涉及部门
2023-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