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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3年05月19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5月19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同国,市局三级调研员周群、市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负责人王磊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微信图片_202305191053573.jpg

为发挥矿产资源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部署要求,组织编制了《泰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2023年5月4日由市政府发布实施。《规划》对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业发展、矿区生态修复的发展大局,服务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到2025年,全市探矿权数量达到32个,规划期内新增大中型矿产地1-2处;采矿权数量达到12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70%以上,主要矿产年开采总量达到1.46亿吨,矿产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完成治理修复90%以上,生产矿山全部实现“边开采边治理”。微信图片_202305191053572.jpg

《规划》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矿产资源安全战略,合理确定重点、限制勘查开采矿种,划分勘查开采区,设置开采规划区块。严格控制探矿权转采矿权、新出让采矿权的最低开采规模。新建矿山科学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不符合自然恢复条件且具备资源综合利用价值、适宜社会资本投入的历史遗留矿山,采用市场化方式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规划期内,尚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生产矿山和全部新建矿山要全部完成。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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