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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餐饮企业复工最新消息来了!满足这些条件即可营业!
2020年03月12日 来源于:泰山区人民政府

3月11日,泰山区区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积极引导全区餐饮单位复工复产的意见

 

 

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积极引导全区餐饮单位开业经营,根据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餐饮企业推行堂食分餐制的通知》。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关于抓好服务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开业复工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全区餐饮单位复工复产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开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制。拟开业复工餐饮经营单位签订《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业经营单位开业复工承诺书》。并向所在街道、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后即可营业。

二、全面落实经营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商务部、国家卫健委《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暂行)》要求,安排专人维持秩序、扫码、测温,进店人员戴口罩,拒绝体温异常(超过37.3C)人员进入。规范经营服务,加强经营场所环境消毒、设备管理。采购进货、顾客管理等方面的防控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戴口罩,勤洗手等自我防护措施,每天早晚两次检测体湿。发现员工及消费者存在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第一时间报告社区网格管理人员,并积极做好临时隔离送医等措施。

 

三、严格落实堂食分餐制。提供堂食服务的要严格执行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餐饮企业推行堂食分餐制的通知》要求,做好环境和用餐人员管理,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增大就餐坐席间距,做到两个席位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四、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各餐饮经营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警示标语,向顾客宣传疫情防控有关知识,督促落实防控措施。

 

五、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原则。各街道、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社区巡查管控,对本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摸底建档。各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

 

附:餐饮业经营单位复工复产承诺书

 

区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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