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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
2023年07月31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图文直播——

 

2023-07-31    15:00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

首先,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的各位记者朋友以及在座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也对大家对我市立法工作一直以来的高度关注和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7月26日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条例的出台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落地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的重要措施。本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通报《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情况,并就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动员部署。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文明,市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任德会,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李向农,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吴生,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委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泰山区、岱岳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

受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大众日报、省广播电视台(齐鲁网)、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齐鲁晚报、大众网、山东商报、鲁网,泰安人民广播电台、泰山网、中华泰山网、泰安新闻发布网、泰安发布微博微信等。

根据安排,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四项议程,一是请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吴生介绍条例的起草背景;二是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文明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意见;三是请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李向农介绍条例的贯彻措施;四是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文明、市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任德会答记者问。

下面,按照会议议程逐项进行。首先请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吴生介绍《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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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15:03    吴生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背景作简要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蓝天白云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美丽中国最质朴的理解,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必须通过这个突破口,强化依法治污,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响应人民呼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泰山为五岳之尊,泰安是旅游名城,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全域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中之重,着力解决以PM2.5和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结合泰安实际,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大气污染问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10年来,全市PM2.5、PM10浓度分别改善53.8%、50%,优良天数比例增加13.7个百分点,连续创造我市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成绩喜人,但也要清醒意识到,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市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不够优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日益凸显;大气污染物排放种类增加、强度增大,污染源点多面广量大,防治形势日趋严峻,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为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我市急需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的专门地方性法规,厘清各方防治责任,强化依法治污。同时,我市积累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也亟需通过地方立法形式上升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定,使今后的防治工作更加权威规范,制定《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势在必行。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下,将《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立即会同市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城环工委等组成立法工作专班,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形成了《条例(草案)》初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条例》的制定实施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新关切。针对目前大气环境污染防治严峻形势,在诸多措施制定方面凸显地方特色,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推进作用,为我市绿色发展按下“快进键”,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泰安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2023-07-31    15:07    主持人

下面,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文明介绍《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的意见、要求。

 

2023-07-31    15:07    刘文明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家通报《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

本条例于2023年6月27日经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3年7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市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打造绿色文明、生态宜居城市的关键举措,圆满完成起草制定和审议表决工作,对我市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意义重大。下面,我就条例的起草、审议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条例制定过程

2019年4月,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泰山区代表团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的议案》作为议案处理。经过多次调研、论证、评估,2020年至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将制定本条例列入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并持续推进。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有关专委会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立法工作专班,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于2022年10月由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提请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初审后,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组织调研组赴山西、陕西部分城市调研学习。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修改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人大法制委进一步汇总梳理、逐条研究,形成了草案修改稿,于今年4月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会后,针对条例中涉及的焦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又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进行专题研究,最终形成了草案表决稿,于2023年6月27日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于今年7月26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

二、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五章,55条,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

条例第一至十条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体制机制等方面作了规定,理清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约谈、问责和考核评价制度。

监督管理

第十一至二十一条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具体措施作了明确。确定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分明、全面覆盖的监管模式,强化重点园区监管,实现区域协同、部门协同,健全了大气污染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防治措施

第二十二至四十八条针对能源、工业、机动车、扬尘、农业等方面造成的大气污染规定了较为详细的防治措施。在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方面,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纳入条例。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强化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明确了差异化错峰生产的要求。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规定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要求政府划定非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区域。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细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鼓励支持采用绿色建材,规定了防尘降尘的具体要求。在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方面,对农药、肥料的科学施用、秸秆焚烧进行了规范,全力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授权市县两级政府划定区域对露天焚烧、生物质燃料燃烧以及祭祀用品焚烧的行为进行管理,同时对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提出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并对飞絮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畜禽养殖及屠宰污染防治等方面作了规定。

法律责任

依据环境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条例第四十九至五十四条还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贯彻实施意见

条例旨在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抓住各个关键宣传重点,在宣传发动方面聚焦主责、蓄能聚力,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制定并细化完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做好相关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工作,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规范和违法行为查处规定。条例涉及的其他部门、单位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共同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也将持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适当时机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立法“回头看”工作,强化监督问效,树立法治权威,努力形成全市各界积极加入蓝天保卫战主战场,全面参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局面新气象。

有关条例的起草过程、基本情况和下一步贯彻实施,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2023-07-31    15:15    主持人

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李向农介绍《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落实措施。

 

2023-07-31    15:16    李向农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于7月26日经省人大批准,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今天主要是向大家介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有关情况。

一、制定出台《条例》的必要性

党的二十大指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PM2.5、PM10、SO2、NO2较十年前分别改善57.1%、55.9%、83.6%、45.7%,优良天数比例增加20.8个百分点。2022年,泰安市荣登国务院办公厅“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方”名单,列全国9个地市之一,实现我市国务院督查激励“零”的突破。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工作中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同时,由于我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自然因素等方面的特殊性,导致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产业及能源结构偏重、布局不合理、污染源点多面广、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还不够明确等问题亟需解决。因此,为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法治保障,及时出台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一)出台《条例》是落实国家战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条例》从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布局等方面提出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是巩固提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根本举措,更是落实市委登高望远、奋力争先的时代要求。

(二)出台《条例》是落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条例》对能源、工业、移动源、扬尘源等重点领域以及秋冬季等重点时段提出更严格、更细化的要求,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出台《条例》是提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水平,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的迫切要求。《条例》分层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二、《条例》贯彻落实措施

《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我市出台的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是我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也是全面落实“四减四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法治保障。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作为《条例》的主要实施主体之一,市生态环境局将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蓝天工程指挥部等联合机构牵头协调作用,强化宣传,严格执法,加快推动《条例》落实落地。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把认真深入地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举办《条例》内容解读、开展《条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使全市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真正熟悉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大《条例》的社会宣传,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切实增强全社会掌握《条例》、遵守《条例》、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严格执法监管。《条例》最重要的创新和突破,就是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实际,针对常见违法行为增加了法律责任。下步我们将加大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燃烧源等重点领域执法帮扶力度,指导企业在《条例》正式实施之前完成整改。之后仍没有达到法规要求的将应罚尽罚,坚决维护《条例》权威。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推进。《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努力形成党政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于自身的法定职责,主动认领,理清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依法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相信通过这次立法推动,一定能够以更加有效的机制、更加细化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不断改善空气质量,满足人民群众蓝天白云的幸福感、获得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环保法治力量。

 

2023-07-31    15:22    李向农

下面,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2023-07-31    15:22    泰安日报

请问条例对大气污染监督管理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2023-07-31    15:22    主持人

下面,请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文明答记者问。

 

2023-07-31    15:22    刘文明

条例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通过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监管,确保大气污染各项监督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监管原则。条例规定,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权分明、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

二是制定规划计划。条例明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确定分阶段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三是加强监测预警。条例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组织建立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络,并根据产业类别和污染现状,提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园区名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装园区污染物监测系统和监控预警系统,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按照规定公示重点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

四是强化区域配合。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周边区域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及时研究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大问题,强化协同管控,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回答完毕,谢谢!

 

2023-07-31    15:25    主持人

下面,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2023-07-31    15:25    鲁网

请问条例中关于污染防治有哪些重点规定?

 

2023-07-31    15:25    主持人

下面,请市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任德会答记者问。

 

2023-07-31    15:25    任德会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蓝天保卫战主战场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了“泰安经验”,取得了良好效果。需要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积累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加以巩固提升。这部条例中,我们从几个方面规定了较为详细的防治措施。一是在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方面,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纳入条例,要求新、改、扩耗煤项目应当按规定落实煤炭消费等量或者减量替代。二是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强化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禁止在居民区、医院、学校等区域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产品,同时还明确了差异化错峰生产的要求。三是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规定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船,要求政府划定非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区域,并要求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等物质的车辆应当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四是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细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明确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鼓励支持采用绿色建材,对拆除施工、道路清扫、矿山开采修复也规定了防尘降尘的具体要求。五是在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方面,对农药、肥料的科学施用、秸秆焚烧进行了规范,全力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授权市县两级政府划定区域对露天焚烧、生物质燃料燃烧以及祭祀用品焚烧的行为进行管理,加大对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督监测,同时对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提出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并对飞絮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畜禽养殖及屠宰污染防治等方面作了规定。

谢谢。

2023-07-31  15:26    齐鲁晚报

请问《条例》的制定出台对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有哪些必要性?

 

2023-07-31  15:30    任德会

党的二十大指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PM2.5、PM10、SO2、NO2较十年前分别改善57.1%、55.9%、83.6%、45.7%,优良天数比例增加20.8个百分点。2022年,泰安市荣登国务院办公厅“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方”名单,列全国9个地市之一,实现我市国务院督查激励“零”的突破。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工作中已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同时,由于我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自然因素等方面的特殊性,导致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产业及能源结构偏重、布局不合理、污染源点多面广、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还不够明确等问题亟需解决。因此,为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法治保障,及时出台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一)出台《条例》是落实国家战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条例》从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布局等方面提出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是巩固提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根本举措,更是落实市委登高望远、奋力争先的时代要求。

(二)出台《条例》是落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条例》对能源、工业、移动源、扬尘源等重点领域以及秋冬季等重点时段提出更严格、更细化的要求,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出台《条例》是提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水平,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的迫切要求。《条例》分层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回答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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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15:34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刚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意义、起草背景、贯彻落实措施作了介绍,刘主任对条例的内容作了解读并就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我市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键举措,也是以立法筑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主战场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尽快统一思想,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全面统筹、强化协同、同步发力,站在全局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动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在全市上下尽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建设环境宜人、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

在此,要再次感谢各大媒体记者朋友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希望大家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多渠道、宽领域、广覆盖地做好这部条例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同心同向、同步发力、勇于担当、加压奋进,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在我市落实落地、开花结果,助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最后,感谢出席发布会的各位媒体朋友以及有关方面领导和同志们!

谢谢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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