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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解读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3年09月12日 来源于: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



图文直播——

 

2023-09-12  10:0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兆泉先生,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晶女士,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陈丽娜女士,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刘兆泉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2023-09-12  10:00    刘兆泉

尊敬的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欢迎各位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社会救助事业的关心支持。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现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近日,泰安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面,我就《通知》有关条款做如下解读。

《通知》立足我市实际,着眼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在完善低保认定条件、家庭收入核算、家庭财产认定(车辆、金融资产、房产)、重残重病单人施保政策、鼓励低保对象就业、优化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提出明确要求。

完善救助政策,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针对低保认定条件,在综合考虑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基础上,适当放宽低保准入条件。禁止随意附加限制性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或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不符合低保条件。针对家庭收入核算,进一步细化了医疗等刚性支出、必要就业成本扣减措施,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给予扣减。针对家庭财产认定,合理设置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认定条件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调整,对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以在认定时予以适当豁免。针对重残重病单人施保政策,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针对鼓励就业政策,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参加城乡公益性岗位、长期照护失能失智或重病重残家庭成员等5类低保对象就业的,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0%扣减就业成本。

加强临时救助,发挥急难救助功能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对申请低保人员及其家庭,在审核阶段发现其本人或家庭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可视困难程度先发放一定数额的临时救助金。

2023-09-12  10:04    刘兆泉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救助质效

健全社会救助相关工作衔接机制,积极做好低保对象迁入地、迁出地政策衔接,防止困难群众因易地搬迁造成漏保或重复纳入低保;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困难群众审核确认工作“五合一”,实行一次申请授权、一次调查核对、一次审核确认,符合其中任一认定条件的即可直接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善核对项目,强化信息共享,完善异地协同查询核对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针对困难群众的不同类型和情形,分别纳入基本生活救助或专项救助帮扶范围。

四、优化办理流程,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通知》明确,低保审核确认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落实公示公布制度,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有关信息在其所在村(社区)长期公布,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异地救助,落实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事后由救助工作人员向救助经办机构提供补充说明情况材料。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救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资金保障,切实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或者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加强能力建设,在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社会救助干部担当作为。引导鼓励社会救助对象诚信申报,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要停止低保,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低保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扎实抓好文件贯彻落实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切实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络。

谢谢大家!

 

2023-09-12  10:08    主持人

感谢刘局长的介绍。接下来,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先通报自己所在的媒体单位。

 

2023-09-12  10:08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能否介绍下《通知》中对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方面,采取了哪些新措施?

2023-09-12  10:08    张晶

本《通知》中在进一步优化救助工作流程、推动便民利民方面,又推出了诸多举措。

在审核确认阶段,加强各类社会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工作的衔接,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困难群众审核确认工作“五合一”,实行一次申请授权、一次调查核对、一次审核确认,根据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逐一对照认定条件,符合其一即直接给予相应救助,实现多项救助政策互联互补。

在退出环节方面,对因经济状况好转退出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在办理退保过程中,经本人同意,可同步进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纳入低保边缘家庭进行动态监测,并配合各专项救助部门做好救助工作。

在强化异地救助实施方面,及时受理非本地户籍人员救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低保范围或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异地遇困人员,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

在低保对象转特困人员认定程序方面,对年满60周岁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低保对象,在征得本人同意并签署申请书后,无需再提交其他相关认定申请材料,由当地社会救助工作机构确认其特困人员身份,同步停止其低保人员身份。

在探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方面,在申请环节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相关要求的,可不再索要有关证明,直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

 

2023-09-12  10:11    山东商报记者

请问《通知》中针对重度残疾人主要采取哪些措施降低门槛?

 

2023-09-12  10:11    张晶

《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主要从四方面加大了对重度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的政策倾斜力度。

一是完善了重度残疾人单人施保政策。将之前低保边缘家庭重残“单人保”的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只核算本人的收入、财产(包括夫妻共同收入、财产中个人部分以及本人获得或应当获得的赡养、抚养、扶养费用)。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指赡养、抚养、扶养费用)按照50%的比例予以豁免。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依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不再重复核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二是推进了鼓励重度残疾人就业政策。鼓励重度残疾人融入社会、积极就业,对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每月所得辅助性就业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是加大了财产豁免力度。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家庭,虽然拥有机动车辆但确为保障其残疾康复等基本生活所需且现值不高于当地年城市低保标准3倍的,在核算家庭财产时可予豁免。

四是延长了低保渐退期。低保家庭中有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重病患者和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在校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其低保渐退期可延长至12个月。

 

2023-09-12  10:13    鲁网记者

能否详细介绍下家庭财产方面新的认定标准?

2023-09-12  10:13    陈丽娜

本《通知》中明确,要健全完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合理设置低保、低保边缘家庭金融资产、有价证券、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房产等财产认定条件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调整,综合考量家庭财产市值、实际营收情况及其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等,实事求是予以认定。对于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以在认定时予以适当豁免。

一是合理豁免家庭机动车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或重病患者的特殊困难家庭,虽然拥有机动车辆但确为保障其疾病治疗或残疾康复等基本生活所需且现值不高于当地年城市低保标准3倍的,在核算家庭财产时可予豁免;车辆损坏废弃无法使用但因客观原因无法销户的机动车辆,在核算家庭财产时可予豁免。

二是合理豁免家庭金融资产。以低保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作为家庭唯一或主要收入来源形成的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人均数额分别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2倍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部分,在动态管理复核家庭财产时可予豁免。

三是合理豁免家庭房产。虽拥有2套住房,但难以产生房产交易收益,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集体研究确定,对该房产信息予以豁免;在申请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之日前1年内购置家庭生活必需唯一普通住房的,不作为纳入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的排除情形。

2023-09-12  10:16    主持人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会后请联系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联系电话:6991545。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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