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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3年12月07日 来源于:本站原创

图文直播——

2023-12-07    9:00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

首先,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的各位记者朋友以及在座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也感谢大家对我市立法工作一直以来的高度关注和关心支持。

《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经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11月30日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条例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落地全国及省、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的重要措施。本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通报《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有关情况,并就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动员部署。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文明,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吴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左凤军,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徐学义,以及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委室,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省以上驻泰机构相关负责同志。

受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大众日报、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大众网、中国山东网、山东商报、鲁网、泰安人民广播电台等。

根据安排,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三项议程,一是请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吴生介绍条例的起草背景;二是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文明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意见;三是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左凤军,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徐学义介绍条例的贯彻措施,并负责答记者问。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吴生介绍《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的起草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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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9:03    吴生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背景作简要介绍。

我市坐落于泰山脚下,整体地形东高西低,大汶河贯穿东西。在极端天气状况下,山上的雨水饱和后,由于高度落差大,大量的雨水顺着陡峭的山壁顺势汇聚到山下,瞬间形成山洪进而发展成泥石流,造成沿途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损毁。同时,东部泰莱山区的大量雨水,顺着大汶河、大清河,长驱直入最下游的东平湖,短时间内就能超过警戒水位,严重影响金山坝安全,一旦失守,下游大量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将蒙受巨大损失。曾经就发生过因上游来水灌入矿井导致的严重自然灾害,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吸取深刻教训,采取有力措施清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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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9:04    吴生

目前我市在科学有效应对暴雨灾害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但尚未形成明文的制度规定,暴雨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尚不完善,特别是在暴雨灾害预警与信息发布机制、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防御责任体系、镇村基层预警与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体系不完善、责任不明确、措施不专业不科学、应急预案衔接不到位等问题,未形成灾害防御工作闭环,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暴雨灾害防御工作需要,抗灾形势不容乐观。防御暴雨灾害,关键是规范预警与响应活动,做到常监测、早预警、快响应,才能赢得先机,在暴风雨中打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卫战。因此,我们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规范各级各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暴雨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以回应现实需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下,市人大法制委、农委、社会委,常委会法工委立即会同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等组成立法工作专班,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形成了《条例(草案)》,8月8日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政府议案的形式提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该《条例》是我市首部关于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其制定实施将我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对提高我市暴雨灾害防御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避免、减轻暴雨灾害损失,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023-12-07    9:07    主持人

下面进行第二项,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文明介绍《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的意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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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9:07    刘文明

尊敬的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家通报《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有关情况。本条例于2023年10月26日经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市健全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与灾害防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有力举措。下面,我就条例相关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条例制定过程

2022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列入2023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并报市委批准。2023年1月,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将泰山区代表团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的议案》作为议案办理。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立法工作,组建了以市人大法制委、社会委、农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为主体的立法工作专班,开启了我市协同立法新模式,实现了专委协同、部门协同。通过基层实地调研、赴省外学习考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论证会等,多次听取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由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初审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洪涛出席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参加的立法专题座谈会,听取了条例草案的详细说明,并对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会后,又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报省人大常委会初审,同时,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和各方意见,最终形成了草案修改稿。10月26日,条例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后表决通过,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这部条例。

二、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采取“小快灵”的立法模式,不分章节,共36条,主要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工作机制作出规定,明确了政府职责和部门职责,并对以下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预警措施方面

条例对编制规划、预案修编、防御指引制定、暴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预警信号发布、信息传播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一是在编制危化企业、化工园区等建设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暴雨灾害的风险性,从源头上避免、减轻暴雨灾害的影响。二是规定了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将暴雨预警信号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三是要求制定相关行业暴雨灾害防御指引,并规定了指引应当涉及的内容。四是明确了应当加强暴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设完善暴雨监测站网。五是提出暴雨预警信号实行属地统一发布机制,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密切研判因暴雨引发的灾害风险,适时发布次生灾害预警。六是规定媒体应当准确、及时播发、刊登暴雨预警信号及次生灾害预警,通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安排优先通道向受影响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发送暴雨灾害预警信号。

(二)应急响应及保障措施方面

条例明确了应急响应的启动、应急措施的实施,以及应急保障的内容。首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汇总暴雨隐患和预警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同时,规定了响应启动后可以采取的九项应急措施。其次,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保障物资储备的内容作出规定,一方面提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另一方面规定暴雨灾害应急保障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最后,强化暴雨预警与响应的保障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明确有关单位应当保障应急抢险、通信、医院等重点单位的电力供应、用水需求。同时,对防御设施空间安排、避难场所建设及服务提供、人员转移等作了专门规定。

(三)重点场所防范方面

条例规定了应当划定城市内涝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区域,对暴雨灾害防御数字化建设提出要求,规定应当建立暴雨灾害预防数字化平台,提升暴雨灾害研判和应急救援信息化水平。加强水库、河道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完善易积水、易涝区域的防洪排涝措施,提高农业生产的暴雨灾害防御能力。由于危化企业在暴雨灾害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草案修改稿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暴雨预警信号传播工作机制,做好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并根据信号级别及时调整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细化学校、景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采取的防范、救护措施。

三、贯彻实施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条例的落实是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以立法筑牢防灾减灾屏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落脚点,需要全社会同心同向、同步发力,勇于担当、加压奋进,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落实到位,为提升我市暴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助力。

(二)加强部门协同,力促落实落地。“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的落实落地落细需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要按照要求做好工作统筹,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内容。条例涉及的其他部门、单位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共同推动我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人大常委会适时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强化监督问效,全面树立法治权威。

(三)强化宣传引导,凝聚强大合力。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探索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让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形成全市各界深入了解、积极配合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的新局面。

有关条例的起草过程、基本情况和下一步贯彻实施,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2023-12-07    9:17    主持人

下面,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左凤军介绍《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的贯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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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9:17    左凤军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市应急管理局对《条例》的贯彻措施。

我市以“小切口”方式出台《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这是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最新举措。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条例》的出台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接下来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动《条例》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实施,使其在工作中发挥最大作用。作为《条例》的实施主体之一,市应急管理局将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对《条例》实施的宣传和监督,全力推进《条例》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将把深入宣传贯彻《条例》列入明年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条例》内容解读、开展《条例》知识培训等形式,对《条例》作广泛深入的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条例》的社会宣传,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切实增强公众掌握《条例》、遵守《条例》、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构建暴雨灾害响应工作机制。我们将研究制定出台《条例》的贯彻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据《条例》确立的各项法律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预案编修、防御指引制定等相关工作,加强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落实应急预案行动措施,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结合防汛工作,构建暴雨灾害响应工作“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暴雨灾害响应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贯彻实施《条例》。

三是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管。《条例》最重要的创新和突破,就是结合我市暴雨防范应对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明确部门责任,细化重点区域和社会公众的防范措施。下步我们将把《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范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保障《条例》落实落地,维护《条例》权威,切实让《条例》成为暴雨防范应对工作中的有力抓手。

相信通过这次立法推动,一定能够以更加有效的机制、更加细化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强力推进暴雨灾害防御体系的完善和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3-12-07    9:20    主持人

下面,请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徐学义介绍《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的贯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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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9:20    徐学义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11月30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宣传《条例》,推动《条例》贯彻实施。首先,我代表泰安市气象局向与会的各位领导、来宾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

全市气象系统将以《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出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的宣传优势和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部门内和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网络宣传、座谈交流、专题培训、系列解读等多种活动,精心组织策划、周密安排部署,提升宣传质量、增强宣传效果,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认识,进一步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

二、切实履行暴雨监测、预报、预警职责

依法开展暴雨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是我市市县两级气象部门和广大气象工作者的职责。《条例》规定,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暴雨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参与暴雨灾害应急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因暴雨引发的次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开展暴雨天气的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暴雨预警信号实行属地统一发布制度。暴雨预警信号的发布、变更和解除由县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未设立气象台站的,由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并及时向县级防汛指挥机构通报。

市县两级气象主管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和协调下,履行暴雨灾害预警管理和实施职责。因此,气象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在统筹安排暴雨防御设施建设、完善暴雨监测站网、暴雨预警信号统一发布、暴雨监测设施保护等方面,正确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规范内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努力提升重点领域服务能力、基础保障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为泰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三、协同推进《条例》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作,也是一项涉及社会多层面、多行业的政府行为,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特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从自身做起,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汇报、沟通,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也希望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气象部门、应急部门协作配合,做好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的相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安全有序。

《条例》的出台,是立法机关、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积极推动的结果,贯彻实施《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全市气象系统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切实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依法推进泰安市暴雨灾害管理水平、科技水平和服务效益再上新台阶。

最后,我再次代表泰安市气象局对今天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12-07    9:24    主持人

下面,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2023-12-07    9:24    泰安日报记者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我市防汛工作产生哪些积极作用?

 

2023-12-07    9:24    左凤军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众所周知,洪涝灾害是因降雨过量而引起的自然灾害,而防汛工作主要就是应对洪涝灾害。对于我市来说,《条例》的颁布施行对增强我市暴雨灾害防御能力,有效避免、减轻暴雨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福祉具有重要意义。《条例》总结、借鉴了我市及其他地区近年来暴雨灾害防御和防汛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一是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形成“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旨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汛工作,从而最大程度减轻和避免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是细化了应急响应措施。规定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会商研判,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明确在响应启动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承担的职责和可采取的应急措施,强调了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户外活动管理和人员转移,细化了学校、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经营管理单位和社会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救护措施。三是强化了保障制度建设,对防御设施空间安排、避难场所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抢险救援物资储备等相关防汛工作措施以及通信供电供水保障作了专门规定,为防汛抢险救援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2023-12-07    9:26    中国山东网记者

在提升暴雨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方面,市气象局做了哪些工作或者准备做哪些工作?

 

2023-12-07    9:27    徐学义

近年来,我局围绕《条例》规定的暴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升问题,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气象监测精密度。当前我市已基本形成地基、空基和天基组成的立体化气象监测网,实现了气象资料分钟级采集和区域自动气象站乡镇全覆盖。降水观测采样频率1次/分钟,降水量分辨力0.1毫米,观测数据每分钟实时更新。

(二)提升气象预报精准度。常态化开展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中短期天气预报及月、季、年短期气候预测业务。此外,还开展农用天气预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地质灾害风险等预报。增加气象预报的科研投入,注重成果转化,气象预报的精细化程度、预报准确率稳步提高。

(三)增强气象服务精细度。构建递进式短临预报预警体系,打造了预报服务样板。通过数字赋能,拓宽多渠道发布机制。结合市级气象灾害预警试点工作要求,《条例》规定暴雨预警信号的发布、变更和解除由县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未设立气象台站的,由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该条规定将我市作为市级气象灾害预警全省试点工作成果通过地方性法规加以固化,实现了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

(四)完善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推动市政府印发了《泰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快推进泰安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社会应急响应机制,为减轻气象灾害提供了制度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结合《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泰安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泰安城市安全和气象防灾减灾保障工程”的立项实施,对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要求,着力提升高精度城市安全气象监测能力、无缝隙气象预报能力、智慧气象服务能力,切实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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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9:29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刚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的立法意义、起草背景、贯彻落实措施作了介绍,刘主任对条例的内容作了解读并就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泰安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我市加强暴雨灾害精准预警响应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的关键举措,也是以立法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屏障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尽快统一思想,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全面统筹、强化协同、同步发力,站在全局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动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在全市上下尽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建设环境宜人、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

在此,要再次感谢各大媒体记者朋友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希望大家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多渠道、宽领域、广覆盖地做好这部条例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同心同向、同步发力、勇于担当、加压奋进,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全市暴雨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最后,感谢出席发布会的各位媒体朋友以及有关方面领导和同志们!

谢谢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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