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直播——2023-08-29 14:4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赵维立先生,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张锋先生,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垃圾分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侯旭东先生,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垃圾分类办公室分工负责人金晓雯女士,介绍我市全域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赵维立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2023-08-29 14:41 赵维立 各位新闻界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 垃圾分类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新期盼、提升获得感、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今年5月21日给垃圾分类志愿者回信,再次重申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对持续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发出了有力号召。 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市城市管理局严格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照“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力度,优化措施,全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组织体系不断健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全域垃圾分类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市级统筹,明确目标任务和各部门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形成互学互鉴、互促互进的良性循环,对重点工作实时调度,加强指导动员,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落实落细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从2017年开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我市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方案》《泰安市2023年全域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编制完成《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等技术标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调度、和全域垃圾分类信息调度共享机制,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推动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市对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美丽庭院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稳步开展。同时,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季度成效进行评价,结合日常检查和工作调度,切实发挥监督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调度督导和指导帮扶,各县(市、区)均制定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考核评价制度,结合地方实际,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3-08-29 14:45 赵维立 三是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一方面,加大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设施建设力度。截至今年6月底,在全市设置样式统一、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桶11万余个,垃圾分类房(亭)3000余处,配备各类转运、分类车1341辆,其中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运输车155辆,实行定时、定点收运、预约上门回收,建立“督导+引导”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全链条监管。另一方面,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市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6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座,设计处理能力12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厂2座,设计处理能力400吨/日,危废处理厂2座、分拣中心(站)7处,推动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四是党建引领持续深入。坚持将垃圾分类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创新实施了“点线融合、四级贯通”城市治理新模式,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四级联动,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基层城市管理精细化、服务群众精准化,助力构建城市基层党建“共同体”,引领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点线融合、四级贯通”工作,成立12支、由市城市管理局县级干部带队的、城市管理服务队,建立14处红色城管社区服务驿站,加强对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垃圾分类的指导帮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真正使城市管理融入社区、根植社区、服务社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紧盯目标任务,全力推动全域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实施。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常态化实施“点线融合、四级贯通”工作,整合市、区、镇街、社区四级力量下沉一线,与“红色物业”等工作相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带队,充分发挥各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办事处、企业、项目、社区,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持续调动市民群众关心分类、参与分类、监督分类的积极性。二是强化示范带动。严格按照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示范街道(乡镇)、示范社区(村)和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持续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认真总结示范经验,由点及面、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向纵深发展。三是落实管理责任人制度。以《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抓手,督促各县市区、压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指导各行业部门、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加强设施配置,监督居民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劝告制止,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2023-08-29 14:50 主持人 接下来,请各位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先通报自己所在的媒体单位。
2023-08-29 14:50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请问我市是如何引导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
2023-08-29 14:50 赵维立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改善,关系资源节约利用,也是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的重要体现。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点线融合、四级贯通”城市治理新模式,将垃圾分类纳入“点线融合、四级贯通”重要内容,如设施帮扶、政策宣讲、志愿服务、红色城管社区服务驿站建设等,充分发挥各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基层,下沉一线,开展走访调研,定期征求周边单位、商铺、群众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居民共同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带动居民严格遵守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 二是结合全市垃圾分类宣传大环境、大氛围,从车站、广场、游客中心、旅游公厕、宾馆饭店、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充分利用“自媒体、电子屏、网络”等信息平台,“志愿服务岗、工作人员、讲解员”等岗位平台,以及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室、站),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倡议宣传,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目前,泰安市区两级共打造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室、站)26处,主题公园和主题街各1处。 三是从娃娃抓起,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语文、生物、社会等学科教学,融入“首课负责制”特色教育,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文明校园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等深度结合,拓展垃圾分类实施路径,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全市各中小学校定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中心城区255所学校累计开展活动670余次、组织召开主题班会7000余次、主题升旗仪式960余次。 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宣传,“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家校联动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课,垃圾分类宣讲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点线融合、四级贯通”指导等宣传引导和教育实践活动300余次。协调文明办、总工会、市电视台、报社融媒体等,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发布垃圾分类倡议书、基本知识、公益广告,在省住建厅官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泰安日报、泰山晚报、新闻零距离、天天说事、微信公众号等刊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稿件及媒体播放1600余次。 在这里,也希望广大新闻媒体朋友,对泰安市垃圾分类工作,多支持,多宣传,同心同行,全面提升泰安市城市功能品质。
2023-08-29 14:54 泰安日报记者 请问我市目前在示范引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2023-08-29 14:54 张锋 一是全面开展公共机构示范建设。制定《泰安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泰安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党员干部先行—致全市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誓师大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国46城万人志愿者”活动,召开垃圾分类业务培训会议,分级分层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形成了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光盘行动”、禁限塑料制品等活动中,着力抓好“办公减量”和“制止餐饮浪费”,不断引导机关干部增强节约意识,切实发挥好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今年4月,组织召开省级垃圾分类示范街道(乡镇)、社区(村)专家评审会,确定泰前街道、岱道庵社区等13个街道、社区(村)参评省级示范创建工作;5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开展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一批见成效、可示范、有特色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通过典型示范进一步提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水平。接下来泰安市将按照省有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第二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设,积极探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模式和制度,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品质。
2023-08-29 14:56 中国山东网 在可回收物处理方面,我市有哪些特色和亮点? 2023-08-29 14:56 侯旭东 泰安市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机制创新,通过建立“专业+职业”回收渠道,实施“区中转+资源中心集中收集”转运形式,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一方面,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社区、单位等公共场所,收运电器、金属、塑料、纸类等高值可回收物。在医院等即时产生可回收物的场所,采用车辆驻点、定时上门回收方式收运、专业收集车辆定点巡回收集代替传统回收站点的方式即时回收,将所有可回收物统一收运至分拣中心,完成分拣、打包、再销售,形成了“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实现了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另一方面,有关环卫作业单位及企业在城区范围内升级改造专业分类收集站,配置可回收物在内的四分类收集容器,在泰城分类收集点、分类收集站配备专业管理员、分拣员引导周边社区、单位规范投放,开展专业分类、二次分拣,弥补社会资本对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力量不足的问题,实现“全域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兜底回收”。 谢谢!
2023-08-29 14:58 泰安电视台记者 请介绍一下管理责任人制度。 2023-08-29 14:58 金晓雯 根据2020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规定:国家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由本单位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道路、广场、公(游)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委托的服务单位为责任人;交通、文化、娱乐、市场、商业等公共场所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大型旅游、体育或者各类展销、展览等活动,承办组织者或者场地经营者为责任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为责任人;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产权人为责任人。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日常管理工作中责任人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接受所在地主管部门指导,并履行以下职责:一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指导、监督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二是发现投放人不按照分类标准投放的,有权要求其改正;投放人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其投放,并应当向所在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三是及时劝阻、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为。四是按照相关标准设置标志清晰、便于识别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及时清洁、维护、更换或者补设。五是在显著位置公布本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收运时间、处理去向及责任人信息、监督电话等。六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七是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有资质的收运单位收集、运输,并签订收运协议,合理确定收运时间、地点、收集次数等。 管理责任人制度要想发挥最大工作效能,既需要责任人的实干与担当,更需要我们每个单位和个人配合责任人履行相关职责,自觉规范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希望各方携起手来,共同发力、久久为功,切实提升市民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2023-08-29 15:01 主持人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会后请联系市城市管理局宣传科,联系电话:8538558。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